总部与分部的质量监控部门如何来进行权责分配?
问题:如何对服务类企业(已取得ISO9001、ISO2000认证)总部质量监控部门与事业部业务监控部门的权责进行合理划分,既达到全面监控的效果,内容上又尽量减少交叉?如何理顺总部质量部门和大区、各地分支机构质量部门的关系,真正实现质量监控的无缝对接?
解答: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是企业的生命线;同时也是质量监控部门与事业部业务监控部门的权责的界限。
产品质量由质量监控部门进行监督,企业的质量部在管理者代表的领导下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确保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并向管理者代表报告体系运行情况;负责对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控;负责公司的质量记录;负责将监控工作中发现的严重的或未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并协调各方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予以最终解决;负责企业产品质量的独立检验与监控工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及重大设备维修的质量管理。
服务质量是评价事业部业务监控部门对客户的一种态度。服务质量的好坏与产品质量的好坏同样重要。
企业的 管理者提出企业的质量方针和目标并采取措施以保证各级人员都能理解执行。负责进行管理评审;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所需的资源,并确保企业的内部沟通是有效的,总部任何的质量变更,都能确保分部及时得到通知并理解。企业分部的各管理者按照ISO9001、ISO2000的要求建立、实施和保持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向总经理报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及体系改进的需求;负责就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与外部各方的联络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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