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建筑应当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采光,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推广应用智能调控装置,严格控制建筑物外部泛光照明以及外部装饰用照明。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办公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加强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减少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 办法还提出,公共机构应当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节能管理:优先选用低能耗、低污染、使用清洁能源的新能源车辆,按照规定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老旧车辆,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建立公务用车能耗台账,定期公布单车行驶里程和能耗,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定公务车辆节能驾驶规范,避免公务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减少公务车辆维修费用支出,降低公务车辆运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