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介绍卖淫罪会判刑几年?番禺区看守所会见律师

  • 发布时间:2019-08-06 16:28:14,加入时间:2013年12月20日(距今41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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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律师:。QQ:;陈律师是广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刑事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办理取保候审、减刑缓刑等事宜,胜诉率高。欢迎您咨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楼A座, 地铁:五号线区庄站B2出口。

                 1、因违法行为被拘留后,直到法院开庭审判约4个月时间,家属都不允许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家属可委托律师到其羁押的看守所会见,拘留15天左右,口供还不固定,律师可到看守所告知其做口供是的注意事项,这些及其关键,律师了解案情及本人被捕后向公安机关供述了多少内容,可以根据案情的复杂程度及后期量刑结果,尽快帮其申请取保候审事宜,以免受牢狱之苦!

                 2、-一、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一)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概念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诱使他人卖淫,或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或者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4、犯罪主观方面

  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判几年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如何量刑,判几年-看过本文,您就知道。如果真遇到这种案件,建议您还是求助于专业刑辩律师,他们必将竭尽全力帮您,为您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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