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交通律师讲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 发布时间:2016-05-31 14:30:33,加入时间:2015年03月23日(距今378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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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亲属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作为家属肯定要向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索要死亡赔偿的。但是行动之前,总要先了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范围有哪些,如何计算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沈阳交通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
(一)处理事故费用。
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误工费的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四)精神损害抚慰金。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多少钱具体的情况就是这些,如果有亲朋好友涉及到此类问题,这个时候就需要聘请律师介入了,沈阳交通律师卓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电话:.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号市府恒隆广场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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