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著名继承法律师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剥夺继承权

  • 发布时间:2014-03-12 13:41:39,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43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8楼
  • 公司: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能继承遗产吗?

  继承咨询:(张静),如果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的情节严重的,则丧失继承权。虐待的情节是否严重并不是看是否要追究该继承人的刑事责任,而是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0、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金牌状王律师团队汇集多名名校毕业执业律师,办案经验丰富。提供遗嘱类律师服务,遗赠类律师服务,遗赠扶养协议类律师服务,专业代理房产继承纠纷案件,继子女继承权纠纷案件,各种财产权继承纠纷案件等。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金牌状王继承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室

公交站:农林下路  广东工大   地铁站:区庄B2出口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