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民治工伤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4-04-22 09:48:06,加入时间:2014年03月26日(距今40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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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申请实用知识

认定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视同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4、由用人单位指派前往依法宣布为疫区的地方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5、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不依据上述时间提出申请,将丧失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发生工伤后如何就医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当病情稳定进行治疗的,应当在签订工伤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社保机构可以拒绝支付医疗费。

申请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物证、书证、照片、录音等);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10、其它材料,见社保机构印制的《申请工伤保险业务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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