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七级工伤赔偿标准咨询律师

  • 发布时间:2014-05-20 17:59:14,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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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张静,手机:18078803465 微信:gzzjls119

广州市七级工伤赔偿标准:

律师咨询电话:(张静),1、医疗费。实报实销,由社保支付。

2、后续治疗费及残疾器具费用。实报实销,由社保支付。如果需要在较长时间后拆钢板之类,可以要求医生在出院证明上写明预计二次手术的时间及所需费用,这样就可以一并起诉赔偿,不用打两次官司。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广州市标准支付,一般为50块钱一天,由社保支付。

4、交通费。  一般实报实销,注意保留坐车凭据,如果没有凭据,法院会酌情判一定金额,由社保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治疗的停工留薪期按原工资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由医院确定时间,可以建议医生在出院证明上写建议休养天数时多写几天,一般不超过12个月,由单位支付。

6、护理费。  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如果由家人护理的,则出具家人的误工证明可以索赔误工费,如果请医院护工的,护理费按实际费用报销,由单位支付。

7、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待遇。共44个月本人工资,其中包括:

伤残补助金(13个月工资,社保支付),医疗补助金(6个月工资,社保支付),就业补助金(25个月工资,单位支付)

注意: 本人工资是指职工受伤前十二个月平均实际到手的工资。本人实际工资高于广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2012年为5313元)百分之三百的,按照广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广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广州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金牌状王劳动律师团队汇集了众多劳动法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为客户代理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与仲裁诉讼纠纷案件,经济补偿金纠纷与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纠纷案件,劳动工伤赔偿案件,竞业禁止与商业秘密诉讼案件,公司法律顾问等全方位综合劳动法律服务。

劳动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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