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按揭房离婚后的分配问题律师

  • 发布时间:2014-09-02 12:20:30,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8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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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和律师专业特长:广州知名离婚律师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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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接到一周姓女士的咨询,她向我陈述,她与丈夫十多年前自由恋爱,经过一年多的交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双方婚后生了一女孩,今年9岁。结婚之初双方感情还不错,七年后,由于男方经常出差,夫妻聚少离多,感情慢慢变淡。因性格不合,双方都同意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银行存款、股票、车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等,银行存款、股票、车辆双方协商好如何分割了,他们都想争得这一套房子。咨询:这套房子可以归9岁的孩子所有吗­

广州离婚律师王金和解答:

1、 因孩子只有9岁,在法律是无行为能力人,因上孩子没有能力管理这套房子。

2、 这套房子的银行欠银行按揭30万没有还清,孩子无力偿还欠款。

3、即使双方同意将房产归孩子所有,在法律是赠与行为,只有在双方将房产证过户至孩子名下,方才生效。现在实际操作中,会遇到的障碍是: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时,在按揭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房管局需要银行同意将产权过户在孩子名下,才可办理。如果双方已将银行的按揭款还清,双方可将房屋过户至孩子名下。

4、建议这套房子归夫妻一方所得,欠银行按揭款由得房子的一方归还。考虑到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应按已付款部分各50%比例加上升值部分,由得房子的一方付给另一方。

王金和律师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毕业,长期从事法律研究与实践工作;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王律师在办案中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王律师秉承“客户至上,崇尚正义,求真务实,高效快捷”的办案风格,赢得了社会的普遍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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