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续展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的续展注册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办理手续,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申请续展注册的,应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提出申请.如果 在这个期限内未提出申请的,可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但是另加宽展费。若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续展注册的,商标局将其注册商标注销并予公告,注销后 原商标就不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利。
(“XXXX”商标注册时间为1990年1月1日,10年有效期到2000年12月31日止,2000年12月31日的前6个月和后6 个月为续展期,即为99年6月1日--2000年6月30日。其中为前6个月为正常续展期,后6 个月为宽展期。)
办理商标续展注册需提交以下手续: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注册人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复印件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期满后商标局将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