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商标权专利权(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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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专利侵权诉讼律师中被告在什么情况下不承担责任
(一)主张原告专利权应为无效专利的抗辩
我国专利法对可以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规定了某些条件和标准,如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等,不具备这些条件的专利申请不应被授予专利,已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经被授予专利权的也可以被依法宣告无效。在侵犯专利权诉讼中,被告明确提出了原告专利权应为无效专利的抗辩主张并请求中止审理的,受诉法院经审查发现原告专利权确属不应授予专利权或者具备其他应被宣告无效的情形,且被告已经依法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无效,审理侵权诉讼的法院可以依法中止该侵权诉讼的审理,待原告专利权被确定宣告无效后再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从司法实践来看,有的原告在提起侵犯专利权诉讼中明确陈述在其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公开了其专利技术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材料,被告往往据此主张原告专利权应为无效专利权且已启动了无效宣告程序。此时可以侵权诉讼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内容通常是原告撤回其侵权诉讼请求和被告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如无法调解,则可中止诉讼,待专利复审委员会相关无效审查决定生效后再行处理。如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无效审查决定维持宣告原告专利权无效,则应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决定维持原告专利权有效,则应继续审查该侵权诉讼。
(二)以原告专利权已过有效保护期为由的抗辩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这就是说,专利权的保护是有法定期限的,超出法定保护期限后的专利技术不再受专利法的保护,成为任何人均可自由实施的公知技术。因此,在原告专利权已过保护期后,任何人再实施该专利权技术均不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如果专利权起诉他人在其专利保护期满后实施该专利技术的行为侵犯其专利权,被告只需以原告专利权已过保护期为由进行抗辩,就可以大获全胜。
(三)以原告专利权为已失效专利为由的抗辩
这里的失效专利是指本来应在专利权保护期内的有效专利因为某种客观事实的发生而失去权利效力的专利。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第四十四条规定:“有系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从司法实践来看,专利权明确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情形并不多见,但专利权人未按时缴纳年费导致其专利权失效的情形却时有发生,因此司法实务中一般都要求专利权人在侵犯专利权诉讼时应提交其已按时缴纳年费的证据。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维持专利权的年费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如果未按规定缴纳年费导致专利权失效的,该失效专利是不可能再被恢复回为有效专利的。
(四)以原告专利权为未生效专利为由的抗辩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授予发明专利权或者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这就是说,虽然我国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其申请日开始计算,但专利权的生效却是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该专利权进行公告之日开始,故专利权的保护也是从该公告之日开始。在该公告日之前,由于专利权尚未生效,专利申请人尚未转化为专利权人,其尚不能以侵犯专利权为由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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