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发酵肉制品 |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成型)→发酵→晾挂→包装 |
1.原辅料质量,2.添加剂,3.发酵温度和时间,4.产品包装和贮运 |
食品添加剂超量及微生物污染。 |
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加工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发酵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发酵、晾挂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生产发酵香肠还应具有搅拌(或滚揉)、绞肉(或斩拌)和灌装等设备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