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22.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以后的恢复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将被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如果申请人耽误期限有正当理由,可以请求恢复权利。恢复权利的请求应当在专利局发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的发文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同时应当补办登记手续(缴纳专利登记费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发明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维持费的,还应缴纳维持费)和缴纳规定的恢复权利请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