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作条约(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简称PCT )签订于1970年,并于1978年生效。我国于1994年1月1日加入PCT,成为PCT的正式成员国。同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也成为PCT的受理局、国际检索单位和国际初审单位。
PCT申请分为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内阶段。
1. 国际阶段:(1)受理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对申请进行形式审查;
(2)国际检索;
(3)国际初步审查(可选择)。
2. 国内阶段:相关PCT成员国审查决定PCT专利申请是否能获得该国的专利。
PCT申请人资格
条约规定,条约各缔约国的国民或者居民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因此,中国国民(包括单位和个人,并且不论其居住地或者营业所所在地是否在中国境内)和居民(不论其国籍是否属于中国)都有权提出国际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