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阶段的主要程序:
一. 受理专利申请和对专利进行形式审查
PCT专利申请在国际阶段申请的同时就将在所有成员国有效。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PCT受理局认为专利申请文件和专利申请手续完备的,即确定国际申请日。国际申请日表示自该申请日起,PCT国际申请在每一个成员国具有相当于正规的国内申请的效力,该申请日也成为在该指定国的实际申请日。
PCT受理局将对国际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则将国际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
二. 国际检索
PCT专利申请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将对PCT专利申请进行检索,并做出国际检索报告以及关于专利性的书面意见。该检索报告与书面意见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送交PCT专利申请人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如该申请未要求国际初步审查,该书面意见即为关于专利性的国际初步报告(PCT第一章)
自国际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国际局将公布PCT国际专利申请和国际检索单位做出的检索报告,并将该申请连同检索报告送交有关成员国的专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