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机电证办理确认
2.确定海关编码
3.根据海关编码看监管条件,监管条件里如果出现字母“O”,即代表该项产品需要办理机电证。
二、办理机构确认
1、机电办签发,即当地省局或省局授权机构,浙江省如杭州(省局)与宁波(省局授权) 商务部签发,先地方机电办办理,再递交北京商务部签发
三、办理资料
1、机电证申请表(一式两份)2、情况说明3、销售合同、营业执照4、产品明细表 若是外资或中外合资,需外商批准证书。若货值超过100万则需要招标。 以上信息比较简单,若需要详细了解,欢迎来电咨询!
下列机电产品的采购必须进行国际招标:
(一)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二)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三)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家融资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四) 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以下简称国外)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五) 政府采购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六) 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采购的机电产品。
(七)外商投资企业一般贸易进口的机电产品;
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国际招标:
(一)国(境)外赠送或无偿援助的机电产品;
(二)供生产配套用的零件及部件;
(三)旧机电产品;
(四)一次采购产品合同估算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
(五)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进口的机电产品;
(六)供生产企业及科研机构研究开发用的样品样机;
(七)国务院确定的特殊产品或者特定行业以及为应对国家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的机电产品;
(八)产品生产商优惠供货时,优惠金额超过产品合同估算价格50%的机电产品;
(九)供生产企业生产需要的专用模具;
(十)供产品维修用的零件及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