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事项
1)申请专利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以了解是否有相同的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
2)代理人按照申请人提供的技术交底书的内容,撰写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和附图,在提交专利局前应当交由申请人审阅并签署确认书。
3)如果需要委托制作附图,加收制图费。
4)委托书一般为委托全部程序的代理,代理人可以代申请人办理向专利局缴纳各种费用的手续等相关事项,并将专利局发出的各种通知书及时转交申请人,同时告知注意事项或提出相应建议。
5)如申请人地址或联系人发生变更,请及时通知代理人,以确保正确收发有关通知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