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合同草拟审核 王(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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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的草拟和审核
1) 明确起草合同的目的。
你首先要弄明白你即将起草的“条约”的目的是什么,是割地赔款还是双赢共享,是城下之盟还是划江而治。既然法律都认为,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一个文件,那么,你的这个合同是开创一个新的局面还是让一个漫长的谈判最终尘埃落定还是是改变几方的利益格局,你一定是要弄明白的。
你可能会将房屋一个租赁协议弄成一个合作经营合同或者将一个几方股份合作协议理解成一个借款合同,再或者,你可能还会将一件居间或者行纪协议写作成委托代理协议。等等等等。由于你对合同目的的错误理解,你草拟的条文可能会与客户或者老师的意思南辕北辙。
弄明白客户的委托你起草合同的目的需要你倾听和询问,正确的把握他们的真实意图。需要你认真理解合同法的条款,并明白各种合同之间的差别。
当你明白客户的真实意图,比如理解他卖一件设备设备给乙方又从对方那里租回来使用的来来回回折腾是出于融资的目的;理解他收购一项抵押给银行的乙方资产并很快将资产解除抵押的目的是为了换取其它银行更低的利息;理解他拿出自己的房子与乙方合作经营一项业务其真实目的无非只是将自己的房子租赁出去逃避国家的高额房产税费;理解他不息用高昂的价格将产品卖给子公司让其亏得倾家荡产其实确实一种惯用的转移定价的措施;诸如此类的,你就可以开始酝酿你的合同条款了。
2) 范本的使用
网上有很多合同的范本,你的办公室也许也有这样的宝典,或许你会不断的收集这些东西并视为珍宝。常规的合同的起草,比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等,稍微修改修改范本,确实可以达到满意的效果,但大多数范本都比较简单,无法达到为客户量身定做的目的。比如一件抵押担保协议,反担保条款,合作经营协议等等属于合同法上的无名合同,就没有可以直接套用的范本。我的建议是,范本可以继续用,但不能拘泥于范本,没有范本可以参考的情况,应该参照法律规定于客户要求,起草合同文本,对于某些免费的范本,请擦亮眼睛。
3) 合同主体问题
一个合同至少会有两方,即便是一个单方作出的承诺书,也有该文书指向的对象。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关系到合同是否得到及时和全面的履行,也关系到合同出现争议时解决纠纷的诉讼是否能够胜诉。应该提醒你注意的问题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超出经营范围的机构,不能作为合同的主体;一个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起草并签署的合同,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关于合同的主体问题,你还可以继续参考合同法的规定。
4) 条文的设置
各种合同法上的有名合同的条文设置相对简单些,你将要表达的意思用最精炼和最准确的语词表达就行。我建议你将合同名称、合同主体、合同标的、(包括数量、质量、价款、酬金、交付指标和时间等等)几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的方法、合同争议解决方式、签署等一一列出就行,不是说条文越多合同就越完美,合同的条款繁简取决于合同的重要性。合同不是写小说,一个租间房子作为住房的合同没有必要弄得像个房地产开发合同,但一个上亿元的融资合同却不能向和朋友借1000元吃饭那么简单。
5) 合同的倾向性。
律师代表一方当事人起草的每一个合同都会有倾向性,所有的霸王条款全部都是大大小小的律师们设计出来而被奸商们使用的。你起草合同时,不可能没有倾向性,否则老总或者老师会认为你糊涂或者书生气。合同的成立过程,也是几方谈判和博弈的过程,这个过程本来就不会绝对的公平,双方的的利益只能维持平衡。比如,由于要筹措资金,通过谈判,一方愿意将财产折价卖给一方,除非明显价值价格失衡,你不能说它显失公平。再比如,在合同的草拟中,你可能会加重对方的责任而让己方的责任相对较轻。己方要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可能的少写不写,对方承担责任的条款,你会尽量的多些。我不介意合同起查中的倾向性,合同文本还需要几方讨价还价的,我建议的是,即便有倾向性,也不要太明显,如果是个霸王条款,那也必须拿捏到位,不能引起极大的反弹。
6) 不要玩文字游戏和废话连篇。
经常看见一些合同中文绉绉的,一个简简单单几个条款可以搞定的合同,被律师弄得象个国际公约。最常见的文字游戏是国内两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公司在一单3、5万元的业务中,双方在合同中声明自己是合法主体,并信誓旦旦的承诺为自己提供的证件资料负责,而这个条款占到了合同字数的15%;还有,在合同前言中发表一大堆罗里罗嗦的宣言,让合同的目的上升到建设和谐社会维护世界和平。还有一些人,喜欢起草英美式样的合同文本,连篇累牍的,开篇尽是堆砌些无用的文字游戏,有时,甚至在合同中解释什么是“不可抗力”。其实这不见得就适合国内的法律环境,有些法官审理案件时,也是看着这些声明、解释就头痛,干脆跳过去。
再有的就是合同的条款中来一些 “本合同出现争议,由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本合同出现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的效力由x方负责解释。”等等废话。
我的建议是,你起草一个合同,要约定的问题说清楚,没有歧义,没有重大的缺失就行,至于其它不必要的东西,不要写,也不要学着那些不适当的套路,将一些糊里糊涂的条款加进去。
7)掌握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
意向书其实就是个君子协定。常用于一个项目的开始,双方为进行一些初步的接触和解决一些程序性的事项而签署。君子协定和合同书的区别在于:1、解决的问题不同。2、对双方的约束力较弱。君子协定一般不设定违约责任条款,语气也相对虚拟,合同书中的约定比较刚性,多用陈叙性的语气书写。君子协定是否得到履行取决于双方合作的诚意以及一些条件的构成,合同书则必须履行。如果你要起草的文件是解决某一个程序性或者前期性的问题,你不妨将文件用意向书的语气表述,与意向书同类的有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这些文书是合同的有效的补充,当你认为形成一个合同会阻挠当事人更广泛的选择而不签订书面的文件又不能显示己方的诚意时,你可以在意向书、备忘录、会议纪要等等君子协定类文书中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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