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知名故意伤害罪会见广州故意伤害罪辩护取保

  • 发布时间:2015-03-01 13:38:15,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236天)
  • 地址:中国»广东»广州:广州市天河区岗顶丰兴广场
  • 公司:广东顶匠律师事务所,用户等级:普通会员
  • 联系:王律师,手机:18802052186

职业宣言:有能力,必胜诉!       办案技巧: 专业练达

热线电话:   QQ: 

一、对故意伤害犯罪。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轻伤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6个月至1年。

2.犯罪情节一般,致一人重伤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3年至4年。

3.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0年至11年。

4.故意伤害致一人死亡,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13年至15年。

二、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亡后果、伤残等级、手段的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一般可按下列标准掌握: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增加有期徒刑2个月;

2.每增加一人轻伤,增加有期徒刑6个月;

3.每增加一人重伤,增加有期徒刑1年6个月;

4.每增加一级普通残疾(10到7级)的,增加有期徒刑3个月;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6到3级)的,增加有期徒刑1年;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1到2级)的,增加有期徒刑2年。

资深王律师团队,王主任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积累了丰富的与司法行政机关、媒体等单位交流的办案经验;王律师在办案中善于捕捉案件的关键环节和证据,一招制胜,提出的独特、宝贵、前瞻的法律意见均被采纳;王律师精辟的法律分析,清晰的办案思路和认真的办案态度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号新裕大厦13层A座

联系人:王金和律师
手 机:
邮 件

地铁站:5、6号线区庄站B2出口,1、6号线东山口C出口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