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诈骗罪辩护律师

  • 发布时间:2015-03-03 19:08:27,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23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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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诈骗罪 王(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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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和2014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诈骗刑事案件数额标准,在深圳犯诈骗罪按照以下标准量刑:诈骗数额6000元以上元以下的,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100000元以上元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500000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罪的特征如下: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规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条文〕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什么是诈骗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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