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房产法律顾问 商铺租赁及买卖纠纷律师

  • 发布时间:2015-03-31 16:10:50,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5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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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商预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吗?

咨询电话:(张静),律师解答:逾期交房的,购房者是否可以据此解除合同?这一问题得看当事人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

1、如果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预售方在逾期交房时可以解除合同,则当条件发生时,理应按约定实行;

2、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逾期交房的,催告后应给予三个月的合理期限,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按时交付的,购房人请求解除合同方能得到法院支持;这里应该注意的是,当迟延交房发生后,购房人在一年以内都没有催告开发商的,可以视为其放弃解除权的行使。购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权时,应当通知开发商。开发商自购房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购房人累计已付款的3%向其支付违约金。开发商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合同的效力。

3、对于逾期交房的,购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应继续履行,自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4、逾期不超过90日(该日期双方约定),自合同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仍可继续履行。

应该值得注意的是,开发商交付房屋逾期达到一定的天数,如90日之后,购房者是可以退房的,此时的前提条件是购房者没有接收此房屋;如果已经实际入住接收了房屋,那么只能接受开发商支付违约金的补偿方式了。

此外,如果开发商将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进行交付时,而购房人又接收了房屋,当房屋实际达到交付条件时,购房人不能以此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无论是开发商在交房时没有出示证明文件,还是购房人明知房屋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而同意接收房屋,双方当事人都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变更了合同关于房屋交付条件及程序的约定,原来关于交房的约定已经失效,购房人不能以此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金牌状王第一律师团队是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专业房产律师团队,团队律师均名校毕业,执业经验丰富。本团队在多年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中累积丰富的执业经验及办案技巧。并凭良好的执业精神赢得了当事人的充分信赖,欢迎咨询。

房产律师团队电话:(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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