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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5-04-25 11:03:25,加入时间:2014年07月02日(距今400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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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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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恒标”),是由国家商标局认可成立的专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公司汇集了一批具有多年代理经验的知识产权代理人,已为众多国内外企业与个人提供了各类商标、专利申请代理,进行了数百件知识产权整体保护方案。成员擅长商标(国内/国外)、专利、版权、企业资质认证咨询、产品认证咨询、知识产权评估、企业400热线开通、法律咨询等综合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并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专业、权威、务实的咨询意见。恒标一直关注客户需求,以“诚信、效率、求实、笃行”的态度,积极致力于与客户构建双赢和长期的合作关系,并为客户创造价值。在接下来的发展阶段,恒标将在更多的业务领域、更多的地区开展针对企业客户,特别是中小企业客户的全方位、综合性的知识产权服务,使得中小企业在中国经济现阶段的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得到更多务实的帮助。

软件著作权登记查询方式
 
  软件登记档案查询方式包括:
 
  (一) 通过中心网站公告栏查询;
 
  (二) 软件登记电子档案查询;
 
  (三) 软件登记纸质原始档案查询。
 
  按照下述规定办理查询手续: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查询的,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并持身份证件、工作证或单位介绍信办理。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复印自身登记文件的,还应当提交软件登记证书原件。
 
  (二)司法机关因执行公务查询、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承办人应当填写《查询申请表》,持单位介绍信或公函及工作证办理,复印和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经中心软件登记部负责人、中心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
 
  (三)中心软件登记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借阅登记档案的,应当填写《借阅档案申请表》,经过软件登记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办理。
 
  第十二条 查询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二)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三)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对于符合查询规定的申请,中心应在受理查询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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