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期间什么是停工留薪期?最长可以多久?
劳动律师:(张静),一、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这段停工治疗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时间,叫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由医疗机构或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即最长24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要评定伤残等级,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对于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医疗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可以做?
劳动律师:(张静),咨询:我有一个朋友半年前工伤住院,医生说要一年之后才可以反钢板取出,我朋友想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可是到相关部门去问了一下,他们说要他把骨头里的钢板取出才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请问像他这种情况,应该是先取腿里的钢板还是先去鉴定或者是一年之后取出钢板再做鉴定可是伤残等级鉴定的期限只是一年!
律师解答:一般伤残鉴定在治疗终结后即出院后即可做,这样做出的伤残等级会高一些,以免恢复良好之后等级降低。如果需要二次手术如取钢板等,伤残鉴定应当在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进行,如果骨折的内固定物未取出,其钢板的支撑力影响鉴定的准确性,此种情况应当在二次手术后鉴定,实际中往往要等半年到一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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