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律师 责任认定咨询

  • 发布时间:2015-07-13 18:35:47,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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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通事故受害人昏迷无法确定责任怎么办?

张律师:(张静), 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在将扣留的车辆返还给机动车所有人或实际支配人前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含机动车所有人、实际支配人)。经调查,确实无法确定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将扣留的车辆返还给当事人前,依据相关规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处于抢救或昏迷状态的特殊原因,无法收集当事人证据、且无其他证据佐证交通事故事实时,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但中止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两个月。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及时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中止时间期满后当事人仍然昏迷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做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认定书。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不明但其他事实基本清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出具事故认定书并认定事故责任,身份不明者可以用“无名氏”等字样表述。

交通事故肇事人弃车逃逸的,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并公告,无法找到交通肇事逃逸人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应受害人的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对不明身份的当事人可以使用“XX车驾驶人”、“无名氏”等字样表述。

金牌状王交通律师团队在交通事故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交通事故索赔案件,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服务范围:代理交通事故赔偿、事故调解及法律诉讼、伤残定级及咨询。服务宗旨:让事故单位尽可能减少损失、让受损方及时得到合理赔偿。团队领头律师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22年执业经验,水平高,胜诉率高,特擅长大案要案难案,欢迎咨询。

佛山交通事故律师团队电话: (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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