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16条措施治理建筑施工扬尘:1、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制定施工现场扬尘预防治理专项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无专项方案严禁开工。2、工程项目部必须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政府发布重污染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3、工程项目部必须对进场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工地扬尘预防治理知识培训,未经培训严禁上岗。4、施工工地工程概况标志牌必须公布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电话和主管部门电话。5、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封闭围挡施工,严禁围挡不严或敞开式施工。6、工程开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及场内主要道路必须硬化,其余场地必须绿化或固化。7、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严禁车辆带泥出场。8、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必须覆盖,严禁裸露。9、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10、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固定垃圾存放点,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并覆盖,及时清运,严禁焚烧、下埋和随意丢弃。11、施工现场的水泥及其它粉尘类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1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或雾化降尘措施,并有专人负责。13、施工层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封闭方式及时清运,严禁凌空抛掷。14、施工现场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施工扬尘进行实时监控。15、拆除工程必须采用围挡隔离,并采取洒水降尘或雾化降尘措施,废弃物应及时覆盖或清运,严禁敞开式拆除。16、遇有严重污染日时,严禁建筑工地土方作业和建筑拆除作业。
JNJ-55(基础版)参数表:
项目 |
单位 |
参数/单位 |
设备尺寸(长*宽*高) |
mm |
2250*3600*1000 |
使用车辆及载重量 |
T |
100T以下各类工程车 |
冲洗方式 |
车辆自行 |
|
启动方式 |
自动(自动感应)/手动 |
|
配电系统额定电压 |
V |
AC 380 |
配电系统额定电流 |
A |
20 |
配电系统额定功率 |
KW |
5.5 |
冲洗时间 |
S |
1-60(可调) |
冲洗耗水量 |
L/辆 |
小于5(循环) |
冲洗压力 |
Kg/cm² |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