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图样。
2、经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
3、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和地址、国籍,以及商标使用或服务项目。
回执时间: 1周
注册所需时间:4-7个月
审查流程:内协局审查欧共体商标申请时,只对其可注册性进行审查,不会引证在先权利驳回申请。内协局自行对在先注册或申请的欧共体商标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同时,除法国、德国和意大利以外的其他欧共体成员国商标局都会进行检索,并出具检索报告。申请人将在商标获准公告前收到上述检索报告,并决定是否安排商标公告。
商标有效期:10年
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连续不使用撤销:5年
使用语言:英语 商标的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申请可以在期满前12个月内提出,也可在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