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核准注册后,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已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向商标局申请变更其申请人名义、地址、或者删减注册申请中指定商品。办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商标专用权不发生转移。
申请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途径: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书件:《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等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注:1-如果要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则应当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按新申请商标对待,不能称为商标变更。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办理转让手续。
3-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或地址的,商标注册人应将其名下全部注册商标一并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