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利弊

  • 发布时间:2015-10-14 16:59:18,加入时间:2014年08月10日(距今359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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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点:
1. 截止日前,马德里联盟成员国共有95个,通过马德里申请国际商标省事、省时及省钱。
2. 2008 年9 月1 日起,除三个纯协定国(阿尔及利亚、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之外的其他所有成员国都仅可以以国内申请基础(即商标的受理)便可以延伸,这极大的提高了商标国际注册的可操作性。
 
弊端:
1. 国家/地区的局限性:除马德里成员国之外的其他国家/地区都只能采取单一注册方式。
2. 需要前置条件:需要在原属国先进行注册或申请。(必须跟国内的基础申请或者注册一模一样,即标样/商品/申请人名址等须一致)
3. “中心打击”原则:如五年内国内商标基础丧失,则会影响或牵连指定成员国。
4. “三省”(省钱省事省时)原则仅是总体而言,某些情况下并非如此,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
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时,如英国、法国、德国、新加坡、美国、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诸多较为发达的国家,通过单一方式办理往往在1年以内,最快的可能在半年以内就可以下发证书,然而,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相当于需要中国商标局-国际局-各国当局的中转,反倒使其办理时间延长。
针对部分成员国,并不省费及省事,如美国、新加坡、韩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往往因其商品保护不允许商品概念过大,而马德里国际注册途径办理时又必须按照国内基础予以翻译,如遇到商品概念较大或不属于规范的尼斯分类商品,则容易下发审查意见,出现审查意见则还需要单独委托国外律师予以答复,产生额外的费用,而且使得手续变得复杂,如果马德里转发的各国意见未收到,则还很有可能错失答复机会。
马德里国际注册方式办理,指定各国通常不会单独下发证书,这对于有些企业来说在宣传等方面会是一个不小的麻烦。 不过,如果某个指定国做过当地的驳回复审还是可以要求单独发证的。
 

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的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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