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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报名信息表以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原件、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至18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培训课程:《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课时:40节课,每节课2.5小时。
上课时间:每周三、六晚上7:00-9:30,常年开班,学会为止。
报考资料: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1寸红底彩色相片。
详情请联系:黄老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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