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番禺区抢劫罪判多少年加重处罚的情形看守所律师

  • 发布时间:2015-12-18 14:16:47,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23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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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知名抢劫罪辩护律师(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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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怎么判刑

(1)处罚: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六十九条 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九条 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除判令退赔外,对首要分子,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依的规定定罪处罚。

  (2)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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