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知名房地产商品房宅基地纠纷专家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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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违约定金如何处理
支付违约金可解除合同吗?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如何处理? 定金纠纷律师 一方违约定金如何处理
定金的种类有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和解约定金五种。
在合同纠纷中,常常有人认为只要支付了违约金或者适用了定金罚则,就拥有了解除合同的权利,就可以不再履行合同了。事实上在没有明确约定合同解除权的情形下,支付了违约金或者适用了定金罚则的一方不是必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除非明确约定定金的性质是解约定金,或者明确约定以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为解除合同的条件。
一、立约定金的目的是保证正式订立合同,交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时,便丧失了定金,此时主合同尚未订立。
二、成约定金是指作为合同成立要件而交付的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三、证约定金是为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而设立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构成合同是否成立的要件,仅具有证明当事人之间已经成立合同的证据意见。
四、违约定金是指给付定金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予以没收的定金。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应当向支付定金的当事人双倍返还定金。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具有明显的违约性,而且守约方仍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五、解约定金是以定金担保利益的放弃或者行使作为合同解除的条件而约定的定金。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放弃要求返还定金的权利,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以解除合同。
由以上可知,合同当事人未约定定金为解约定金的,当事人没有以放弃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而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能认定为违约定金,在适用定金罚则后,守约方依然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如守约方的损失超出定金数额,守约方还可以向违约方追究违约损害赔偿。
根据我国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定金兼有证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性质,又根据私法自治原则,当事人对定金性质另有约定,亦应准许,且担保法解释认为,现行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并非强制性规定,而是任意性规范,是对定金的一般属性作出规定,并不排除当事人约定其他性质和类型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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