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申报常见问题解析一

  • 发布时间:2016-05-18 10:55:59,加入时间:2016年05月13日(距今33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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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口化妆品申报的申请主体是哪?
答: 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申报,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申请人可以变更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很多朋友问个人是否可以申请,答案是否定的。很多朋友对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含义有所误解,所谓生产企业即是指品牌持有企业,而非特指实际加工企业。

二,化妆品的分类。

中国将化妆品分为两大类:特殊类和非特殊类,非特殊类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普通类。目前,国产特殊类、进口普通和特殊类,上市前都需要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化妆品申报批件。

三,化妆品的定义: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规定化妆品的定义为:“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

四,化妆品在中国市场销售前到底要办什么手续。

进口产品打算进口到中国,必须办理进口化妆品卫生批。进口化妆品通关时,海关要对每个产品逐一核验《批件》,如果没有事先申报《批件》,海关也不会放行。另外,《批件》也是进口化妆品在中国大陆合法销售的唯一凭证,正规商场、超市、专卖店进货时都需要您出示每个产品的《批件》,如果没有《批件》商家违规销售也是违法行为。工商、质检、卫生等部门在市场执法检查时,对于没有《批件》的化妆品可以罚没销毁,还要根据情况处以罚金。

需要加以说明的是,化妆品的《批件》是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只要名称或者配方不同,就是不同种产品,就需要分别领取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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