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化妆品备案的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 发布时间:2016-08-25 15:46:43,加入时间:2016年05月13日(距今333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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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公司,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通俗理解,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就是承担申报责任的单位,它可以是经销商,也可以不是经销商,它的职能是与药监局对接申报事宜。为什么要授权设立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呢?其实很容易理解,在申报审批过程中,药监局需要有一个能够直接联系到的申请人(非自然人),如果申请人地址在国外,那联系起来诸多不便,另外,申请过程也需要有能够承担责任的负责人,对国外的商业实体追责困难,由此产生了“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的概念。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是申请人(国外企业)的代理角色,只要是正规注册的法人企业就可以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如果客户还没有合适的选择,可以选择我们公司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需收取授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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