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不就出事了么。就是越读书越发现怎么他们好像都不太看得上“老威利”,而且都是我最喜欢的批评家说话最难听。最早是埃德蒙·威尔逊(Edmund Wilson),说毛姆下笔全是陈词滥调,最后你赞叹的是作者居然有本事可以没一件事能表达出新意来。戈尔·维达尔(Gore Vidal),虽然我当时印象更深的是他说十七岁已经读完了所有的莎士比亚和毛姆,但他也同意威尔逊,称毛姆为陈词滥调大师和颇为廉价(half-trashy),克里斯托弗·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说,毛姆写作用功,日复一日论斤按两地产出三流文字。点是大四的时候精读课本上一见如故的随笔作家Joseph Epstein,图书馆里找出本文集,目录里赫然是一篇:Is It All Right to Read Somerset Maugham?真的就到了这个地步,语气近乎求饶:你们就让我稍微读一点毛姆吧。
当然,好话的份量也不轻。这篇文章写在毛姆刚刚公版(总感觉卖书网站上刷新一次都能发现新译本)的时期。封面封底上这样的话也见得多了:马尔克斯说毛姆是他最喜欢的作家之一;奥威尔说现代作家里毛姆对他影响; “毛姆到底好不好?”这其实是个文学史的题目。活着的时候是全世界名气、赚钱最多的作家,“新批评”统治文论的那一段,宣扬文本自治,提毛姆倒反而不丢人,毕竟奥斯维辛发生了,他也算象征着文学入世,心怀天下。但现代演化成后现代,可能是德里达上台读论文的六十年代之后,一切缥缈起来,大家开始同意威尔逊所谓毛姆写的不是“真正的文学”了,因为他写的不够“相对”,不够“主观”。“居然想观察世界,居然想揭露本性,怎么会有这么荒唐的想法呢?”但哪种小说更正宗吵再响也没有用;不管小说家打定主意要干吗,总还是得一句一句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