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予专利权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 发布时间:2017-11-07 00:00:00,加入时间:2016年10月19日(距今31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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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

三、申请专利前的准备

  学习和熟悉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谁有权申请并取得专利,如何申请和取得专利。同时,也应了解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取得专利后如何维持和实施专利等。 
   充分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申请人至少应当检索一下专利文献,因为专利文献包含了国内外的技术情报,又有比较科学的分类方法,也可以请专利事务所人员代为检索。 
  注意保密。不要在专利申请前以出版物、会议、销售、展览等方式将申请内容公开,以免丧失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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