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二级资质标准
23.2.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3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建筑美术设计、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劳务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木工、砌筑工、镶贴工、油漆工、石作业工、水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不少于15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资质证书是公司实力及品牌的重要象征;
2、资质证书是企业做大做强重要的体系标准建设要求;
3、资质证书是承接工程必要的凭证;
4、资质证书保证企业拥有足够的竞争优势;
5、资质证书是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的重要的法律保障;
6、资质证书可以让企业快速通过行政审批,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进度及质量;
7、资质证书是响应国家政府政策要求的重要法律凭证;
8、资质证书保证企业正常参与工程竞标,确保推进市场的最充分竞争及国际化步伐。
总之,现代企业,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拥有装饰装修企业资质证书,无疑是对企业体系及标准化建设的重要认可,确保企业的长远发展及快速发展得以实现!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建筑业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施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 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主要人员、已完成的工程业绩和技术装备等条件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经审查合格,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第四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交通运输、水利、工业信息化等有关部门配合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配合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三个序列。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分别划分为若干资质类别,各资质类别按照规定的条件划分为若干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类别与等级。
第六条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和取得相应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担工程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七条 国家鼓励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拥有独资或者控股的劳务企业。
建筑业企业应当加强技术创新和人员培训,使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建筑材料,开展绿色施工。
资质服务:
1、资质办理: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一站式服务。前期准备、人员优化配置、人员证书审验、社保指导、申报材料制作、材料送检、运作主管部门审查、公示结果、领取证书、安证准备指导、安证申报、后期动态维护。
2、资质咨询:为准备资质办理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提供专业的资质办理解决方案。
3、疑难解答:为办理资质碰到问题的企业,针对问题通过全面分析,搭建完美的解决方案。
咨询热线: 徐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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