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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进口清关,报关

  • 发布时间:2016-12-15 17:23:17,加入时间:2015年08月25日(距今3546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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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婴幼儿食品包括:婴幼儿配方食品(包括:乳基、豆基;粉状、液体;涉及标准:GB10765、GB10767)、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辅食营养补充品(GB22570)、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GB25596)。

货物到港前要做好收发货人备案,备案成功后需网上截图,方可申报商检。该备案分两步完成:

(1)网上登录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系统,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完成网上备案;

(2)网上备案通过后,向其工商注册登记地检验检疫机构提交书面资料:

a.填制准确完备的收货人备案申请表;

b.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c.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d.与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e.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

f.2年内曾从事食品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食品品种、数量);

g.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婴幼儿食品进口报关第二步:

国外供应商提供清关所需单证资料(婴幼儿食品进口所需报关资料)

1.合同、发票、装箱单、提(运)单等必要凭证。

2.广州口岸首次进口的婴幼儿食品,应当提供相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项目的企业自主检测报告(如为外文原件需随附中文翻译件.

3.非首次进口(后续进口)的婴幼儿食品、乳品,应当提供首次进口时提供的自主检测报告、报检单(如完成检验,还应随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的复印件.

4.标签资料请按上海局上公布的《广州口岸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须知》提供。

5.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6.涉及有保健功能的,应当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文件。

婴幼儿食品进口报关第三步

婴幼儿食品进口申报流程(婴幼儿食品进口所需报关资料)

申报流程:换单---报检---出通关单---报关---审价---海关查验(海关随机查验)---出税单---缴税放行---运送至食品监管仓库---加贴中文标签---商检下库查验---抽样化验---派送到目的地---出具CIQ证书(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具体详情请来电咨询报关部同事: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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