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假冒专利罪辩护律师_刑事律师_天河区侵犯专利

  • 发布时间:2016-12-29 11:23:25,加入时间:2014年01月01日(距今415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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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刑事会见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王(金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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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

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构成。

2、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目的,但也有的是出于损害他人的声誉,破坏他人专利权益的目的。出于何种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专利管理法规,在法律规定的专利有效期限内,假冒他人被授予的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备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假冒他人专利手段恶劣、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给专利人或国家造成重大损害的、在国际国内造成恶劣影响的等。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专利所有权。专利可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假冒专利罪怎样判定

1、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生产、销售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属于吸收犯。因为生产、销售假冒他人专利的伪劣商品是假冒他人专利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行为吸收后行为,因此只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假冒专利罪,从重处罚,而不按数罪处理。

2、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要件,应按两罪处理,实行数罪并罚。

3、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应定数罪。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是前提,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是结果,后者被前者所吸收,但假冒他从专利和注册商标是两个独立的行为。因此对行为人既假冒他人专利和注册商标,又生产或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按假冒专利罪和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以上内容就是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假冒专利罪怎样判定的阐述。专利权是一种无形的财产权,国家对专利统一管理。构成假冒专利罪,赚钱是不可能了,还会赔了自由。涉嫌专利犯罪的,尽快联系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向律师咨询法律意见,尽量减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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