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运的货物提供不了质量检测报告怎么办

  • 发布时间:2020-10-26 13:37:12,加入时间:2017年02月12日(距今300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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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进出口贸易频繁的今日,因为货物的原因或者当地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中国出口到国外的很多货物造成退运的局势,对于以上代理买关出口的或者快递出口的贸易公司造成了一个比较窘迫的局面,我公司专业代理退运货物报关,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退运到货前要完成以下程序: 

1、退运报告、退运协议、退运合同、invoice和装箱单(由外方做好提供) 

2、原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invoice、装箱单(需从海关档案室借出复印,并再加盖海关章) 

3、已打结汇,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退税报关单、核销单。 

4、如已收汇核销,由出口商向外汇局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由外汇局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已退的税,要先补交回去。 

5、货物质量不合格证明(是退运回来的必备条件)。可由外方让质检公司办理;也可等退到上海后,由上海这边的质检公司出具;此证明由原出口方办理。 

6、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海关批完后,再由商检局审批,方可做单申报。此过程需一段时间,因一般贸易出口的货物退运回来只能按贸易方式“退运货物”来申报,而此方式是无法免货物到港后产生的滞报金的。建议不着急将货退到上海,先完成相关手续。 

退运报关手续: 

(1)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已收汇,已核销,原发货人应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向进境地海关申报,并提供原货物出口时的出口报关单,现场海关应凭加盖有已核销专用章的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正本(海关留存复印件,正本退还企业)或国税局《出口商品退运已补税证明》以及保险公司证明等有关资料办理手续,同时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出口货物退运进境时,若该批出口货物未收汇,凭原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报关单退税联向进口地海关申报退运进口,应同时填制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原出口报关单号)。若出口货物部分退运进口,海关在原出口报关单上应批注实际退运数量,金额后退回企业并留存复印件,海关核实无误后,验放有关货物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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