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由中央控制器、控制总线、现场控制单元、应急照明灯具、集中电池组以及控制软件等组成,系统中每个元件均有唯一的地址并可定义其功能。系统工作时,由中央控制器发出信号,通过现场控制单元对灯具的电子线路和系统中各元器件的工作状态等进行监视、对灯具亮灭进行按预定模式自动控制或控制室手动控制、对集中电池组进行定期测试、故障报警。火警时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强制点亮疏散照明灯,自动调整疏散指示灯指向安全的疏散方向。对于较大系统或建筑群,智能疏散照明系统可分为多个子系统联网运行。
消防应急照明灯布灯原则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应在建筑物内的下列部位设置消防应急照明灯:
一、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及其前室;
二、配电室、消防控制室、自动发电机房、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供消防用电的蓄电池室、电话总机房以及在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它房间;
三、观众厅每层超过1500m2的展览厅、营业厅、建筑面积超过200m2的演播室、人员密集且建筑面积超过300m2的地下室;
四、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和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具有诸多技术特点和优势,充分弥补了现有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的不足。随着科技的进步,系统在具体应用中会不断地推陈出新,凭借其自身的高端品质和开放的技术平台,定会顺应市场和迎合客户的需求,在现代各型建筑的应急逃生领域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