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软件著作权登记如何办理

  • 发布时间:2017-07-25 17:29:40,加入时间:2015年07月11日(距今362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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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为什么还要做软件著作权登记这件事呢?因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通过登记,可以:

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主张软件权利的有力武器,同时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保护的前提。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作为权利证明,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同时,国家权威部门的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证(双软认证)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享受《产业政策》所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简单通俗的说: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产生的必须条件,但是代价不大却很有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版权申请流程­

1、办理流程­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缴纳申请费--→登记机构受理申请--→补正申请文件(非必须程序)--→取得登记证书­­

2、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应提交在线填写的申请表打印件,请勿复制、和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签章应为原件。­

3、软件(程序、文档)的鉴别材料­

一、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三、如何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造成果。作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

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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