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6日在中专考的《中级》汽车维修工证发证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蓝本)
2009年12月10日在大专考的《高级》汽车维修工证发证了(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红本)
现在我想继续考汽车维修技师证(一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我具备考试条件吗?
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汽车维修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工程师(或助理讲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称资格证书。
汽车维修技师是国家人社部颁发的汽车修理工(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是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后,由技工向技师跨越的阶段。取得技师资格,相当于工程师待遇,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
就业方向:
汽车教研室主任、汽车实训主管、维修技术总监、维修车间主任、维修站站长、自主创业店主中级证书 汽车维修工,汽车维修电工,汽车喷漆工,汽车检验工,二手车评估师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技能、高级技能、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共五个等级。申请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大寸白底彩照四张,毕业证复印件即可 欢迎报考
培训热线: QQ : QQ手机号与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