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见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和莱西市要在中央、省、市确定的户籍政策范围内,修订完善现有政策,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相关区、市政府要制定有效措施,严格限制城镇居民到农村落户。市公安局要根据本意见制定户籍准入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各区市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制定与户籍制度改革相关的就业、教育、保障房、社会保险、民政、农民权益保障和计划生育等配套政策。
具体内容如下:Tel: QQ:
1、放宽购房落户条件。Tel: QQ:
2、推进市区户口自由迁移。Tel: QQ:
3、其他落户条件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青政发〔2014〕38 号)执行。
4、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