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进出口权申请
一、厦门进出口权申请经营资格的类型
根据商务部文件精神,厦门内资企业和厦门外资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分为外贸流通经营资格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两种,其经营范围分别为:
(一)外贸流通经营资格。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委托书——交预付款——准备需要资料——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办理进出口海关登记注册证书——办理自理报检登记——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 办理电子口岸操作卡和法人卡及读卡器——付余款——交接资料
五、厦门进出口权申请所需资料
1、备案登记表;
2、进出口海关注册证书;
3、自理报检登记;
4、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
5、电子口岸操作卡和法人卡、读卡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