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6-NO8V
1746-NO8V系统参数的配置
6.1 报警值设置范围
本项目中现场仪表的剩余电流报警值设置在300mA,关于剩余电流值的设置在相关的国家标准都有详细的规定。
依据国家标准GB14287.2-2005中的规定,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设置范围在20~1000mA之间。按此要求,一般把电源总进线处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定为400~800mA,电源分支线路上的剩余电流动作值定为100~400mA.一般在实际现场,设置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值,具体地说应不小于被保护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时泄漏电流值的2倍,且不大于1000mA。电气火灾探测器的报警设定值应考虑配电系统及用电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
6.2 关于电缆温升报警设定参考,根据《电力电缆设计规范》对电缆有关温度的规定
6.2.1 60℃以上高温场所应按经受高温及其持续时间和绝缘类型要求,选用耐热聚氯乙烯、交联聚乙烯或乙丙橡皮绝缘等耐热型电缆100℃以上高温环境宜选用矿物绝缘电缆。高温场所不宜选用普通聚氯乙烯绝缘电缆。
6.2.2 电缆持续允许载流量的环境温度应按使用地区的气象温度多年平均值确定,并应符合规定。在户内电缆沟敷设时,环境温度为场所月的日温度平均值另加5℃.
6.2.3 电缆所承受温升与敷设及散热条件有关。
1746-NO8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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