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施CE认证标志的条件可以从产品、责任人及必要条件这几个因素考虑:
一、应加施CE认证标志的产品及责任人:
在下述情况下,拟进人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加施CE认证标志:
1、所有欧盟成员国制造的或第三国制造的新产品;
2、从第三国进入欧盟市场的老产品和二手产品;
3、经过重大改造的产品(视为新产品)。
如前所述,无论在欧盟内的制造商或是在欧盟外的制造商都是使产品满足指令要求和在产品上加施c-E标志的最终责任人。当然,制造商可在欧盟内确定一个授权代理,代表其履行义务。一般销售商不承担此责任。
二、加施CE认证标志的必要条件
产品加施了CE认证标志,则表示加施CE认证标志的责任人声明该种产品符合新方法指令所规定的要求,即
1、产品符合相关指令所规定的基本要求,这里讲的"相关指令"是指产品应遵循的一个或多个指令;
2、产品按相关指令的要求通过了必要的合格评定程序。
由此可知,按新方法指令要求在产品上加施的CE认证标志无商贸意义,不是质量标志,也不代表产品生产地,也不意味着产品是欧盟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