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厦门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厦门注册分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分公司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2)经办人证件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联系人证件明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没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5)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公司章程复印件,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其证件明;
(8)注册地址的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
(9)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