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天河区越秀区存量房买卖争议律师 继续履行合同咨

  • 发布时间:2017-11-08 14:36:04,加入时间:2013年09月24日(距今427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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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二手房买卖纠纷中,卖家反悔不卖房买家如何应对?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咨询电话:(张静),购房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形,则买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向其主张:

1、继续履行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或

2、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或;

3、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可向卖方主张损害赔偿。

二、买方在合同签订前,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确认房屋的权属是否明确,查证房屋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第三人权利;

2、确认房屋属性、产权年限、户口登记等基本信息;

3、选择具有资质的中介公司,双方达成交易合意后,协助中介向房产交易中心申报备案(锁定);

4、明确房款支付、过户登记、房屋交付等重要时间节点;

三、买方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障自身权益?

1、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建议签约时尽量约定较短的履行期限,并约定较高的违约金以提高卖方违约成本,降低其违约的概率。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要及时督促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如果卖方有拖延或推诿的迹象,要及时固定违约的证据,比如向卖方发书面催告通知等。

3、当确认卖方不履行合同的时候,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实现合同目的。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房产诉讼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凭借专业的办案水平,贴心的法律服务,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二手房买卖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宅基地房屋买卖纠纷,征地拆迁补偿纠纷及商铺租赁与买卖纠纷案件,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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