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ertification(认可验证)
大多数用于一般无线电产品申请方面。必须由FCC委员会人员审查实验报告,经核准后发给认可证书。
2、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
这类申请产品主要针对于IT产品和周边辅助设备。不需FCC委员会人员审查测试报告,厂商可使用自我认证的方式。自我认证测试报告必须由经NVLAP标准认可实验室发出。FCC Class A的产品可延用自我认证方法,申请程序不需经由FCC委员会审核
FCC(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于1934年由COMMUNICATIONACT建立是美国政府的一个独立机构,直接对国会负责。FCC通过控制无线电广播、电视、电信、卫星和电缆来协调国内和国际的通信。涉及美国50多个州、哥伦比亚以及美国所属地区,为确保与生命财产有关的无线电和电线通信产品的安全性,FCC的工程(Office of Engineering and Technology)负责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同时负责设备认可方面的事务。许多无线电应用产品、通讯产品和数字产品要进入美国市场,都要求FCC的认可。FCC委员会调查和研究产品安全性的各个阶段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同时FCC也包括无线电装置、航空器的检测等等。
欲获得FCC的认证,对不同的产品有分别不同的三种认证模式,分别为:Verification,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Certification。不同的认证模式,都要求测试实验室取得FCC认可,并且有不同的申请、测试以及申明要求。
Verification是制造厂商自行采取一定的步骤从而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过程。
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是由responsible party采取一定的步骤从而保证产品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过程。
Certification是FCC基于申请和测试数据而签署设备认可的过程。
FCC Part 15
FCC Part 15对于有意的、无意的或者瞬时的并且在使用中无需个人许可证的发射设备做出了规定。它包括技术规范、行政要求以及其它的市场准入条件。
FCC Part 15针对的是射频产品,主要分为四类:无意发射设备、有意发射设备、不用许可证的个人通讯设备、不用许可证的国家的基础信息设备。
几乎所有的电气电子设备都会含有无意发射.
FCC Part 18
FCC Part 18对于在一定频谱上工作的工业、科学以及医学设备(ISM)所发射的电磁能量做出了规定,以避免上述设备对已获授权的无线通讯服务产生有害的干扰。对于消费类的ISM设备,其认证模式有Declaration of Conformity (DoC)和Certification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