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品有注册商标,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二)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技术装备,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
(三)产品按照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执行的标准依法登记备案;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四)产品质量稳定,近两年来经质量监督检测均为合格产品,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未因出口商品的质量问题被国外索赔;
(五)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且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六)申报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2.产品注册商标证
3.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4.质量服务承诺
5.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其它荣誉证书的证明材料
6.产品说明或企业简介7.特种行业需提供生产许可证
其它荣誉 《中国行业畅销引领品牌》《中国自主创新品牌产品》《中国驰名知名品牌》《中国3.15诚信品牌》等
服务内容: 受理批下来有原件证一铜牌送到企业,机构公告查询两年,入选成员单位,包含有资深的行业老师到企业进行企业管理咨询顾问培训一天的时间,从而提升企业资质还能为贵企业突破各方面问题瓶颈从而提升效率业绩)
2:颁发机构“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中华民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世纪人物杂志社”
1、为符合条件的单位颁发中国著名品牌的荣誉证书和铜牌,并分别在中国质量报、人民日报市场报、中国商报上公告推介,给全国性的和当地有关媒体发送通稿,录入优秀企业获证数据库同时在中心做重点品牌风采展示。
2、开展品牌培育、产品推介工作,为符合条件的单位、品牌、产品、企业负责人推选相关荣誉,进行重点宣传、,接受消费者对参加质量保证企业的产品及其服务的意见,并支持受理质量投拆。
3、优先参加本中心举办的各类活动,如:科技交流、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研讨会、论坛会、博览会、产品推广、成果推广、评先表彰等。
4、协助企业申请申报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以及质量体系、环境标志等认证。
5、评定企业均列为本中心重点保护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有假冒侵权行为时,中心将视情况派员进行跟踪抽查,并协助有
关部门为企业排忧解难,协调相关媒体进行舆论援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颁发机构“全国优质品牌战略推广联合会、中国产品质量技术监督中心、中国国际名牌发展促进委员会”
1、“和谐中国2012年影响力人物十大杰出创新企业家”
2、“推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杰出贡献企业”
3、“中国XX行业典范品牌(企业)”
4、“中国XX行业影响力十大民族创新标杆品牌(企业)”
5、“中国百佳改革创新示范企业”
6、“中国服务三农扶持中小企业十佳信贷机构”
7、“中国绿色餐饮连锁行业消费者喜爱十大民族特色加盟品牌”
8、“中国社会责任感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