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1)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员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高中或中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此外本中心还特设VIP协议班,详情咨询在线QQ: (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金沙北一路万科加州湾v派1512